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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貫徹落實《電器電子產品有害物質限制使用管理辦法》,2018年3月15日中華人民共和國工業和信息化部發布了《電器電子產品有害物質限制使用達標管理目錄(第一批)》和《達標管理目錄限用物質應用例外清單》,并將于2019年3月15日正式施行。納入目錄的產品,鉛、汞、鎘、六價鉻、多溴聯苯和多溴二苯醚的含量應該符合電器電子產品有害物質限制使用限量要求等相關標準,并納入電器電子產品有害物質限制使用合格評定制度管理范圍。列入《達標管理目錄限用物質應用例外清單》的可暫不按本要求執行。
首批達標管理目錄包括以下12類電器電子產品:
1.電冰箱
2.空氣調節器
3.洗衣機
4.電熱水器
5.打印機
6.復印機
7.傳真機
8.電視機
9.監視器
10.微型計算機
11.移動通信手持機
12.電話單機
《管理辦法》的適用范圍包括但不限于以下設備類型及其配套產品:
1、通信設備;
2、廣播電視設備;
3、計算機及其他辦公設備;
4、家用電器電子設備;
5、電子儀器儀表
6、工業用電器電子設備;
7、電動工具;
8、醫療電子設備及器械
9、照明產品;
10、電子文教、工美、體育和娛樂產品。
《管理辦法》的要求簡單來說,可以分為兩塊要求:
1、標識要求,即屬于《管理辦法》適用范圍內的產品,需要標識其中的有害物質信息;
2、限量要求,即對于列入《達標管理目錄》的產品,除符合第1點外,還需要符合有害物質限量要求。
標識要求:
3、應標明有害物質的名稱、含量、所在部件
4、應標明產品可否回收利用
5、應標明環保使用期限
綠色:該產品不含有害物質,廢棄后可回收利用
橙色:含有某些有害物質,在超過環保期限后可進入回收系統。10表示環保期限有為10年。帶此標志的產品還應加貼以下表格標識:
限量要求:
構成電子電氣產品的各均質材料中,鉛、汞、六價鉻、多溴聯苯和二苯醚的含量不得超過0.1%(質量分數),鎘的含量不得超過0.01%(質量分數)
應對方法:
1)要求上游供應商提供相關的自我聲明信息以及支持性技術文檔
2)依據已有的來自任何一方的真實、有效的產品檢測報告,或自行或委托第三方對產品中的有害物質進行檢測;
3)有效的第三方產品認證證書。